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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王先生从网上看到,在易趣网的“车饰商品”栏中赫然出现一个待售品广告,广告发布者署名“创新者永远”。广告上面写“出售一百天以内的新生婴儿,男婴二万八千元,女婴一万三千元”。同时还用大一号的字体留下了醒目的一句话:“我们的宗旨:为全国千万个未育家庭送福音。”
没过几天,王先生又在易趣网“网络游戏/装备”栏目里看到了一个“出售大话、梦幻游戏木马,感兴趣的进来看看。”等帖子。卖家在物品说明里写到:“本版本绝对免杀,方便实用!可以截取游戏账号和任何密码!支持大话西游和梦幻西游。”为了招揽顾客,这位卖主还为自己这个报价200元的“商品”写了一个“病毒教程”——详细说明了购买病毒之后应该怎样上传到服务器,怎样更改病毒名以骗取用户的信任等等。
网上销售行为太出格
“类似的网上销售行为太出格了,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道德的。”“这样让人很气愤,明显是破坏了这个环境,一条鱼腥了一锅汤。尤其是竟到网上公开拍卖小孩,实在让人难以忍受,真希望他能给公安抓到,这种人活着也是败类……,真希望有人能管管。”
紧急措施清除丑行
“我们已经采取了措施,而且我们将对所有商品进行严格检查”易趣网的公关人员唐先生向媒体表示。
记者再次找到网趣网时,确实已见不到卖婴儿和木马等页面了。据唐先生讲,易趣网已经对相关网页和账号进行了封闭和冻结,并且已经报告警方。此次事件是由于技术漏洞造成的。易趣网对即将拍卖的商品有专门的过滤程序,所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商品都将在第一时间被关在网站外。但由于易趣网有专门的婴儿用品专区,所以“婴儿”、“男婴”之类的词语不在程序检索的关键词之列。
由于此事,易趣网将对所有在线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进行技术改进,加大监控力度以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能自觉遵守、自觉维护网络环境的秩序,并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此举严重触犯法律
“一旦这两件事确定属实,那么这两位卖主都是违法的。”采访中北京利郎律师事务所的张瑛律师指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按照《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而在网上进行拍卖是贩卖的变形之一。所以一旦事实成立他们将构成拐卖儿童罪。
对于贩卖或拍卖电脑病毒,很明显也是违法的。我国《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四)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显然,传播病毒是违法的,这种传播包括输入、提供、销售、出租等传播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