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亏粮亏银的粮商-《咸鱼宗师冒领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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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等粮商们辩解。
    叶青看向不远处的路捕头。
    “路捕头,我昨天让你去请他们来县衙商议粮食问题,他们是怎么说的?”
    “回大人的话。”
    路捕头走到粮商们身边。
    向高处躬身行礼。
    “他们说家中、仓中皆无余粮,无法与大人在县衙中商议粮食问题。”
    “此事,弟兄们和城中买粮的百姓都可作为证人。”
    压力瞬间来到了粮商们身上。
    “说吧!”
    叶青面色一冷。
    “你们既已无粮,又是怎么丢的粮食,给本官解释,解释。”
    “大人……我等……我等……”
    粮商们张着嘴,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难!
    好难!
    若是说有粮食,便等于承认昨天他们是在欺瞒叶青,便要承担叶青的怒火。
    若是说没有粮食,那告什么状,喊什么冤?
    “看来你们很难做出决定啊!”
    叶青眼中满是嘲讽之色。
    “若霜,告诉他们哄抬粮价,引起饥荒是何罪,以及惊扰公堂的代价。”
    “好的,少爷。”
    秦若霜开始宣讲东玄帝国的法律。
    依朝廷律法。
    凡是哄抬粮价,并引起饥荒者,诛九族。
    击打鸣冤鼓者,需承受30庭杖,以示警告。
    惊扰公堂者,罚银百两,并承受100庭杖,以示警告。
    不会吧!
    这么严重的吗?
    此时此刻,粮商们的脸上已经没了血色。
    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保住全家老小的脑袋,才是大事,要事。
    “大人是我等记错了,我们并无粮食。”
    在砍脑袋和割肉放血之间,粮商们选择了后者。
    毕竟前者可以让他们家破人亡。
    后者却只是伤筋动骨。
    “哦!”
    叶青板着一张脸,让人无法看出内心的情绪。
    “敲响鸣冤鼓,惊扰公堂,若霜,他们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少爷,他们无故敲响鸣冤鼓,需承受30庭杖,惊扰公堂,当罚银百两,并处以100庭杖。”
    秦若霜说出最终判决。
    “两罪并罚,当以罚银百两,并处以130庭杖,以示警告。”
    什么?
    不要粮食了,也要罚?
    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大人饶命!”
    粮商们开始大声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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