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要上架啦~~~献菊求订阅啦~~~内有剧-《美漫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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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我之前曾喜欢看那种书名明明写着要当幕后大佬的明星类小说,可是当看到主角站到前台去光芒万丈就马上像男人那啥了之后一样弃书了,之后就有些了解,应该也有人是不是会跟我一样?只喜欢让主角静静呆在幕后想静静?《我有一群地球玩家》这本书开头是很吸引我的,只是后来,他光芒万丈了……

    所以这书的后续发展,将以此定下一个基调,主角不可能光芒万丈,光芒万丈的只有他的狗腿子,以此来衬托哦不,挡住主角的光芒万丈……这又将是一本纯纯的小众文了,那些主角光芒万丈的书,已经吸引不了我了。

    把疯子日记移到作品相关去也不知道对不对,那可是某编看上眼的东西啊,我好像又作死了一回,不过这回是让读者给逼的,不关我的事啊,后台看到好多评论说,看到第一人称就离开。

    我想,我签一本多不容易啊,只能读者大爷想要啥就给啥,毕竟以后你们才是订阅的大爷们,然后移到作品相关去了。

    其实那些章节才是我的最爱,他们怎么说第一人称的代入感差?我自己看着还不错,很能吸引我这样十几年的大虫子的。那可是在心无所求,不,务求必死的状态下写的,我发现我越作死,读者越少,然后剩下的就是那几个会跟随你十几年的丧尸粉。

    我要改变,还是适应?

    回头细细琢磨了一阵,发现主角出现的章节,似乎介乎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之间,因为这里头几乎都是一只神经病在那里不停的心理活动着,只有一个人的场景,不写心理活动写啥?

    这似乎是一个平衡点,所以,拿氢弹炸我也不承认这是第1人称。

    以前也没正经的签约上架过,所以许多套路或说炒作也不懂,后来想,也许不需要在意太多,读者大爷要的就是内容呈现还有更新量,想想我追《最强boss只种田》那书,盼望作者哪怕一周一更都行,可他还是太监了,而我只要比他强,估计就能让这帮订阅的大爷们满意了。吧。

    所以qq上那什么僵尸一般的责编从来不吭声,是不是说明我这一天两更的速度其实还是可以的,除了开书前几天有些闲鱼,基本都保证了一天更了两章,他也不好意鞭挞我这老头子?

    我在上班,平常只有晚上有时间写,也没法多写,试了一下周末两天宅在家里写,最多也就是三章,写多了就会脑壳疼,混沌一片。都想不起当初怎么做到最高一天一万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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