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被赵王赶走,始皇拜我为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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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有军事任务,便会就地运粮。

    各郡县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

    这么处理也是没办法。

    只是秦末乱世,各地叛军能如此滋润,发展的又那么迅猛,可离不开秦国辛苦囤积的粮食。

    “还望丞相恕罪!”

    “无妨。”

    公孙劫面色如常。

    他也没有继续苛责。

    既然他现在监国,就得当好这个家。

    想搞钱的话,其实并不困难。

    毕竟现在咸阳是真的富裕。

    光富户就足有十二万户!

    “廷尉,内史。”

    “下吏在。”

    “骊邑情况如何?”

    两人对视了眼。

    李斯先一步走出,抬手道:“骊邑新的官吏都已正式上任,吏治已恢复。相干人等也都已认罪伏法,还有与秦吏勾结的豪商,皆被抄家流放。”

    “善。”

    “至于关内各县吏治……”叶腾抬起手来,“这几日下吏与诸御史共同出使各县,整顿吏治,申明为吏之道。揪出诸多贪官污吏,皆是从重惩治。抄家所得,也都已送至国库。空缺出的位置,由郎中令派遣合适的郎官担任。”

    “好。”

    公孙劫认真点头,提醒道:“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关内秦民,皆是我大秦锐士,所以吏治方面绝不能有问题。”

    “前些天本相去了咸阳南市。”公孙劫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提醒道:“奴市主为贪图便宜,没有按律令准备手续,非法买下一小奴。”

    “小奴……其家世代为秦人,自孝公便为秦征战。其父南征荆楚,葬于寝丘,名字就刻在英烈碑上,是本相亲自提的名。其邻嫉妒他们立下军功,便暗中掳走其女,卖给了奴市!”

    “大父自责而死,大母痛哭投河。小奴的母亲半年来苦寻各县,几乎耗尽家财,终于是寻得其女……”

    公孙劫长叹口气。

    这桩掠人案已经结案。

    恶邻被处以俱五刑。

    俱五刑属于是秦国的极刑。

    甚至要比车裂、腰斩都痛苦!

    按理说是要判处磔刑的。

    但其害死太多人,影响恶劣。

    所以罪加一等,就判俱五刑!

    顾名思义,就是五种刑法合起来。

    在闹市中先黥面,割鼻子!

    砍断四肢!

    腰斩!

    枭首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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